鄢烈山:解读汉源事件的谜底
作者:鄢烈山 358 更新时间:2008-7-1 12:31:24
2004年10月发生在四川省汉源县的移民群体事件,是去年我国爆发的几起在海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大规模社会冲突之一。最近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总第1111期,以《“权力资本化”的畸变轨迹》为题,报道了四川省纪委的查处结论,为我们揭开了汉源事件的谜底。
《凤凰周刊》2004 年第31期曾报道重庆市万州区去年10月18日的万人骚乱事件。与汉源事件不同的是,万州事件的爆发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一对夫妇打伤了一个“棒棒”却谎称自己是“公务员”且有钱,可以轻易“摆平”受害人,这种傲慢激起了市民公愤),而汉源事件则是官民之间长期积累的利益冲突的表现。《瞭望》周刊说,汉源事件是以原县委书记汤福锦、不法商人彭氏兄弟为主体的官商利益集团“长期操控县域经济的命脉,毒化党政风气,引发社会动荡”。二者的共同点是,长期积累的官民隔阂、疏离,造成了极端的缺乏互信。在这样的地方,颇似明人吕坤所形象的状态:“民心如实炮,捻一点而烈焰震天”。一地的民心向背,关系着一地的政局稳定,民心不稳,小事酿大事,大事则难免闹大乱子。
再与陕西咸阳市去年10月25日发生的天王兴业集团数千工人走上陇海线堵塞铁路的群体事件相比较。诚如研究工农维权问题的专家于建嵘在演讲中所说的,工人维权一般是比较理性的,他们会利用原有的组织资源。该企业数千工人在厂内静坐抗议国企改制不公达40天,应该说还是懂法律有节制的。在“静坐逾月无法达成目标的情况下,曾经想过请律师去打官司,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与厂方的矛盾”,此路走不通,便“决定以走上陇海线的方式‘惊动’更高层领导,管自己的事”。(亦据《凤凰周刊》2004年第31期)这是一种典型的“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及诉诸“青天”的思维模式。但谁有权嘲笑当事人思想意识的落伍呢?生活经验高于一切理论教条。关键在于改变人们的生活体验,让人们能建立一种新的依法寻求公正的预期模式。
咸阳事件只是国企改制中的一个冲突案例,解决起来相对容易。而汉源事件远不是那么简单。当地利益受损的民众依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在官商勾结,“‘官商利益共同体’(已)取代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的情境中,汤福锦等一帮贪官污吏不倒,移民的诉求只能是与虎谋皮。《瞭望》报道引当地老百姓的话说:“汉源不是新社会,也不是旧社会,而是黑社会”。在一个公权高度异化的地方,“‘执政为民’变为‘执政为钱’”,人民群众如何找当地官员寻求公道?
痛定思痛,四川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崇禧代表四川省委、省政府表示:“权力必须彻底退出非法利益格局”。
是的,问题解决的前提,社会动荡隐患消除的前提就是:一、承认在一些地方已形成“非法利益格局”;二、公共权力必须退出利益博弈;三、退出非彻底不可。否则,不下决心消除权力寻租制度的根源,不坚决斩断权钱交易的非法利益链,反腐就是表面文章,社会安定就是幻想。
上述大规模群体事件的成功化解,有一个共同的经验,就是抛弃上纲上线的专政思维,正视改革开改以来累积的社会矛盾,以及利益分化乃至对立的社会现实,不轻易动用镇压手段激化矛盾,避免将大多数群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万州事件中,个别地方领导将其视为“有敌对势力参与”的动乱,但更高层的领导将它定性为“突发性群体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汉源事件也是这样。这种实事求是的定性为冲突的解决铺平了道路。不可否认,群众在情绪失控的无政府状态中,可能干出一些非理性的事,也必会有一些反社会极端分子要趁机兴风作浪搞打砸抢;在汉源事件,如报道所说,有一些领导干部也想利用群众的诉求和对立情绪达到个人目的。情形越是复杂,主事人头脑越要冷静。惟有如此,才能化险为夷,减少社会冲突的损失,并暴露激起民变的腐恶势力,使“坏事变好事”。
有人评论这类群体性事件说:政府不能选择群众,而只能选择更符合群众根本利益的执政方式。这是警世明言,愿一切掌权柄者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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