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 星期日

土地私有化:地票、土地流转与农民的消亡

星期四, 29 十二月 2011.

根据社科院的调查,八成农民工不愿放弃农村土地以换取城市户口
野草, 中国劳工论坛
本文选自第13期《社会主义者》杂志,如有意订阅本杂志,请电邮:shehuizhuyizhe@gmail.com
30年来,中国政府所推行的资本主义城市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正使亿万底层农民饱受压榨,农村社会日益破败,小农济岌岌可危,大量青壮劳动力外流,农民作为一个阶层正在逐步消亡。
此前30年毛时代严格执行的户籍制度原本是专制僵化的官僚计划经济用来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锁链”——但在以工农剪刀差盘剥农民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同时,也以土地和集体化经济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障。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渴求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一束缚农民的锁链本身也日益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市场(其实质就是资本)对于劳动力与利润的需求,不停地撬动了这一对亿万农民的束缚。今天遍布全国的2到3亿农民工在经济属性上已经越来越成为自由的“工资奴隶”,但是在法律上却仍然受到城乡两元户籍制度的限制。
因此,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派越来越呼吁要彻底取消户口制度,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建立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官僚专制当局为维持现行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开始推行“逐步有计划地”农转非(农民的农村户口转换成非农村户口)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官僚们希望以此实现生产力两大要素——劳动力与土地——“可控制的”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
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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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票”就是当局这一政策的产物。目前在重庆和四川成都等地,地方政府将农村宅基地(农民用来建房的土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从而可以增加出虚拟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俗称“地票”)。在中国的农村,土地并不是国有的,而是集体拥有的,迄今名义上作为集体构成的每乡每村的农民从整体上拥有当地土地的产权,而个体的农民则拥有有固定期限的某一块田地的使用权。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且缺乏有计划的控制,各地官僚政府为追逐利润将大量农村耕地无序开发和占用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而北京中央当局出于粮食安全和维护统治的整体考虑,设定了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新增的城镇用地要和新增的耕地挂钩,这项制度设计被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基层政府通过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等方式(“农民上楼”)而节省出宅基地,以产生这些建设用地指标(“地票”),企业只有通过在专门的交易所购买这些“地票”,使自己的工业建设和商业住房开发纳入当地政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以在城市周边增加相同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

现阶段中国实施“地票”制度的只有西南重庆和成都两座城市,但据说其远期计划是逐步推广全国。根据《香港商报》报道,自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并在当日交易中国第一张“地票”以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已累计组织成交地票价值一百多亿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2010年12月17日成交均价每亩72.5万元,最高价92万元,最低价46.5万元。之后被国土部叫停,但由于市场需求和地方政府对于出卖土地收入的渴望,于2011年5月9日重新开始拍卖地票。
虽然相关文件声称,“地票”交易制度能够实现城乡级差地租的价值化,成为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来源;地票收益除缴纳少量税费外,绝大部分归农民家庭所有,即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土地收益,也主要用于当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新农村建设等。但在实践中,交易额中的一小部分而已。而其余大部分收益除了用于复垦的工程费用之外,全部用于补充县级政府和乡镇的财政,也就是地方官僚政府的基础建设和各种开支。
一亩宅基地(666.7平方米)的“地票”在交易所能拍卖十几万元,但多数农民从中却只能得少部分补偿。一些区县根据土地所在位置和土地上房屋的结构与新旧程度,每平方米的宅基地补偿一般只有区区数十元(请见下表)。
(以西南某县文件,赔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据笔者了解该县的补偿水平在当地并不算是很低的标准)

  简易结构(简易栅房)   
  每平方米40元   

  土木结构
  每平方米70元   

  砖结构(瓦盖)
  每平方米90元   

  砖结构(预制盖)
  每平方米120元

如果是666平米(一亩地)的土木结构的房屋(事实上普通农民很少能修造达到600平方米的住房),一户农民也只能得到4.2万元的赔偿,这就意味着农民得到补偿无法和地票收益成正比。根据该县文件显示其地票出售后,扣除给农民的补偿,所得收益分配为县财政75%, 乡(镇)20%, 县国土房管局5%。由于地方政府的各种基础设施工程又往往是官员获取灰色和非法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这种复耕建设又是体现政绩的良好手段。所以,众多基层官员对这种工程项目往往乐此不疲。
为了更多新增耕地以弥补城镇建设用地,地方政府还通过“新农村建设”建造所谓集中化的农民新居(“农民上楼”),以大量减少农民住房的土地占用。由于这些农民远离本来承包的土地被集中到新建居住中心,使农民下地干活不方便,也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新的推力。
与之相应,政府推出的另一措施是“农转非”。通过将众多农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会退出原来掌握的宅基地。根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重庆市农委的计算表明,重庆一个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并退出宅基地,可节约建设用地170平方米,如果未来10年重庆有1000万农民转户进城,就可复垦增加耕地250多万亩。这意味着,如果复垦耕地上市将形成250万亩地票。”
然而用所谓“增减挂钩”的方法真的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了?根据媒体的报道,各地地方在耕地面积和库存存粮方面都存在虚报的现象。至于复垦出的土地是否能生产粮食,粮食产量是否真如官方所称的年年增产,则并不为官僚们真正在意,而成为了又一个统计上的数字游戏。
大量土地闲置、城市扩张不断、由于缺乏农村基础水利建设投入和短视逐利,如今中国很多省份几乎年年都能遇到的“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近几年来粮食进口逐年大幅增加就已经证明粮食产量已经无法满足国内需求,当局现行制定的耕地保护和农业政策已经不能实现其目标。
资本家和官僚集团为追逐利润而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和工业扩张是绝不会因为各种表面惠民的政策而停步。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本身也成为了官僚和地产投机商追逐利益的手段。
土地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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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局并没有将明确的土地产权私有化作为法律或者政策大力推广,然而当局所推行的重商和新自由主义政策造成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化。
土地流转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变相的私有化方式。几十个农民的大量土地一起租给所谓的“种粮大户”或者十几个农民作为股东组成的专业合作社。“大户”同时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农业补贴。而很多小农由于种植小块地没有多少收益反而有可能赔钱。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劳动人成为农民工外出打工,而很多土地事实上闲置,因此很多外出打工和从事其他产业的农民也希望把土地流转(租给)“大户”。大户依赖资本和现代化耕作,加之雇佣少数本地农民以管理农田。租期通常为十年到三十年不等。
很多大户往往就是本地村委会成员、村主任、村支书,或者与乡镇官员有密切联系。另外也有很多在外地赚了钱的资本家回到原来的村子竞选上村主任,甚至在乡镇担任党政职务,把持政权,新富阶层和官僚勾结的情况屡见不鲜。
另一种增加农民的“资产”的方式是大规模引入金融资本。现在在一些省份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让农民可以更容易将土地流转到其他人手中或者抵押给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给农民宅基地上的住房颁发房产证。之前根据法律解释由于农民的房屋是附属在宅基地上的,而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抵押,因而农民的住房无法抵押。如今农民能将房屋和土地抵押给银行,使金融资本可以进一步进入农村土地市场。
同时在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的一些靠近大中城市的乡村自19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当地农民通过把集体土地出租给资本家建设工厂或建立开发区然后收取租金,每年可以得到可观的分红。其中部分的村子每个村民每年可以得到几万乃至几十万分红或者租金。然而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后,农民直接把土地租给资本家建工厂的现象基本消失,但原先已经把地租给资本家的农民仍然可以继续维持这种租赁关系,并继续得到分红。而由于投资的资本家在当地建立工厂带动周边其他产业,农民通过把自家的房屋租给外来打工的农民工和相关服务行业(餐饮乃至色情等)的方式每年也可以赚到不少钱 因此成为了一批不需要工作依靠土地的食利者。当然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些“农民”的绝对数量很少,其在农民的整体比例中更为少数。
但是,由于贫富差别、户籍不同、政府歧视性政策和地方官僚的利用,造成这些富裕的本地农民与外来打工的农民工之间的产生各种隔阂与矛盾,并在社会冲突尖锐的情况下,很容易转化成为地域主义冲突,并在各种群体性事件中有所反映。如今年夏天在广东潮州、增城和最近在浙江湖州发生的群体性骚乱事件中,这种由于阶级差别和利益差别产生的矛盾都被表现为地域冲突而扩大与扭曲。
小农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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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0年以东南沿海出口依赖经济模式的发展,中国已经出现了2-3亿在户籍上仍然是农民,但主要通过在城市打工而维生的农民工,他们也成为中国工人阶级中饱受剥削和最为主要的部分。在资本主义复辟的浪潮中,由于当局所推行的上述土地流转和农转非(农村户口转成非农村户口)政策。当农民赢得“被剥削的自由”的同时,也将丧失原本直接拥有土地使用权(和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可能提供的保障;成为真正赤贫的无产阶级。这在实质上不过是从原本“专制的国家佃农”变成了“资本的工资奴隶”。
为此自然也引起了广大农民的抵制与反抗,根据社科院在今年年初的一份调查显示,八成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而转成城市户口。。在浙江,放弃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人数从2004年的57.7万降到2009年的18.9万,而其中2008年农转非的只有1万人。贵阳公安局发现98.7%的农村居民不愿转户口。(这也在侧面反映即使中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衰弱,对农民毫无吸引力。)各地专制政府蛮横而欺诈地征收农村土地过程导致农民反抗不断,在每年近20万起的群体性事件占据三成多的比例。
由于工业化造成的农业和工业产品之间巨大的剪刀差,使农民从事农业和进城务工之间存在巨大收入差别。平均一户农民每年通过耕作在他们的土地上一般只能得到几千元的收益,这还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如碰上大的自然灾害可能颗粒无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农村居民平均年收入仅为 5,919元。而所谓的农村居民中还包括了大量在外打工而户口在农村的人。因而真正只靠种地为生的农民家庭的年收入只可能低于此水平。
如在城市里打工,收入比在农村多几倍。例如在东南沿海打工的农民工工资(包含加班费)很多超过两千。巨大的收入差异导致很多劳动力从农村来到城市。甚至在农村基本看不到年轻人,特别是青年或者中年男性,农村里只能看到老人、儿童、妇女。而被成为“386199”部队(其中38代表妇女,61代表儿童,99代表老人)。而很多留守在农村的家庭成员更多地依靠在外打工的家人的收入而不是依靠他们的土地。许多农村的土地荒废闲杂,特别是那些远离乡镇中心偏远的或者山区的土地。这也造成大量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他们通常由祖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代为抚养,因此很多留守儿童都存在心理和教育问题。

一方面,大量80后和90后农民进城打工,其中很多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无法像他们的父辈一样靠土地为生,很多是离开校门就直接进入厂门,在原籍老家根本没有种过地,既不会种地也不会愿意回去种地;而另一些是“农民工第二代”,他们随着作为“第一代农民工”的父母长期成长在城市,有些甚至出生在城市,户口本上的原籍对他们来说只是遥远而陌生的他乡,与他们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也不可能返回去从事农业。新工人群体越来越脱去农民的特征,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土地大量集中到大户或者外来投资者(农业资本家)手中,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的使用权。由于这些农民得到租金很少,远不够维持生活,他们只有成为真正的无产阶级,通过进入城市地区打工,或者在本地打工维持生计。

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农民阶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一个逐渐消亡的阶层。大部分小农将转变成纯粹的无产阶级,而少部分成为资产阶级。
社会主义者坚决反对右派和资产阶级民主派鼓吹的土地私有化,这只会导致土地集中到少数资本家、金融资本和大公司人手中。这会进一步加速贫富两极分化,绝大多数农民会成为赤贫的无产阶级而成为资本家的工资奴隶,将今天仍然在法律上“非法的”官僚和资本家非法征地与圈地合法化,从而推动资本主义复辟的进一步发展。
与此同时,我们并不支持毛派主张的回到专制官僚控制的以户籍制度捆绑的人民公社,农民失去自由而被束缚在土地上绝不是社会主义。
我们支持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上,建立由广大贫苦和无地农民组织的完全民主和独立的农村自治委员会。废除户籍制度和强迫性的计划生育政策,广大农民需要发动民主运动,并将之与工人运动相联系以捍卫他们的权利。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重建农业集体化生产。要实现大规模、可持续发展,环保的农业生产只有通过组建自愿和民主的合作社才能实现,而这需要由真正工人与贫农政府和国家资源的支持。国家应该承担农村基本设施的建设并向农民提供免息和低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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