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世纪》2012年第10期
l 我们一直坚持海选不变,男女平等
l 我认为场外拉票还是合理的,宗族开会,证明他们很投入
l 村民代表、选委会和监督委员会选出来之后,主要就是要落实相互制衡机制
l 要落实好机制,首先是要透明。没有透明,谈不上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以透明为前提,就是让村民知道、让村民代表知道、让各个职能机构知道。只有事先知道,才能衡量是否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才有机会提出建议和见解。因此透明是最关键的。
l 兼两职最怕的是“一言堂”、武断
l 有各种说法和意见才是民主。不同的声音对我们无害,相反有用
l 不过群众贴告示的行为并不犯法
l 乌坎的土地问题是存在官商勾结,拉起总体规划、经济开发的大旗来强征土地,以土地来做银行抵押贷款,使乌坎村民的利益、国家纳税人利益一再受损,却肥了自己。利益主体与违法主体混淆,这就很复杂。
l 我说,既然村民临时代表违法,那我也是违法的,你们找违法分子谈话也是错的。
在备受关注的海选中全票当选乌坎村委会主任,林祖銮说,“未来的路很难,但有信心”
3月3日,一次备受关注的村委会海选在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举行。林祖銮以6205票全票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现年68岁的林祖銮自2011年9月介入乌坎事件以来,一直是事件的灵魂人物。
他的当选,在乌坎人看来毫无悬念,也实至名归。
林祖銮1965年参军,退伍后做过乌坎村委会副主任。四年后调往东海开发区做负责人。此后弃官下海,直到1995年才回到乌坎安享晚年。
在乌坎人心目中,林祖銮家庭条件好,为人正直,且有威望,是最佳人选。
自2011年9月22日乌坎事件爆发后,乌坎经历集会、游行、村民被带走、主要带头人薛锦波意外死亡、警民对峙等一系列冲突,林祖銮都是首要的组织者和被关注对象。
2011年12月19日,广东省委工作组进驻乌坎,林祖銮以村民代表的身份单独和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的沟通。
而最终的成功,成为整个乌坎事件峰回路转的契机。省委工作组接受了林祖銮提出的关于放人、还尸、承认自治组织合法性以及解决土地问题三个条件。乌坎村民则拆除路障,迎接工作组进村。
从始至终,林祖銮坚称自己和乌坎村民“只反贪官”;强调村民只有经济利益、没有政治企图。这让他获得村民拥护,也得到政府方面的认可。
2012年1月15日,林祖銮被任命为乌坎村党总支书记。
如今,他又当选乌坎村委会主任。他说:“未来的路很难,但有信心。”
乌坎之路难在哪里?这个东南沿海小村将如何实现受外界关注的基层民主自治?根源所在的土地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3月7日,林祖銮接受了财新记者的专访。
财新记者:你如何看待乌坎选举?
林祖銮:选举从组织到实施,是一个从比较陌生到逐步认识的过程。村民的热心参与十分重要。各级政府起初都有不同程度的担心,或者有一些放不开的情况,但是都在逐渐进步。
从村民的角度看,通过宣传、教育、发动,他们开始认识到选举是神圣的职责。有六七位80多岁甚至90岁以上的村民都亲自来参加投票。他们说一生就这一次,一定要用自己的双手投出心里的人。
整个选举按规矩进行。高规格,高要求。我们一直坚持海选不变,男女平等,只要是符合选民资格要求的,每一个人都参加投票。
我们还采用秘密写票室,这样便于检票员管理监督,也方便选民填写选票,可以保密和互不干扰。
村民排队也没有怨言,秩序很好,很自觉。那是难以忘怀的景象。
财新记者:选举过程中有没有困难或者阻力?
林祖銮:在乌坎这个偏僻的海边小村庄搞海选,困难还是很多的。怎么选举,从组织者到工作人员都是一个新课题,更不要说村民。自己都不懂,怎么选举好?
但是组织者和选委会都很认真、热情、投入,基本上掌握了选举规定的工作流程、规则。
起初各级政府和我们都担心,村民们没有参加过这种选举,怕个别有旧式封建宗族思想的人闹场。但我们准备得好,工作做得实在,没有出现这些情况。
乌坎很特殊,有47个姓氏。一开始搞选举的时候,各个姓氏都以同宗族来开会,上级领导和组织者都有些担忧。我说:“这不是坏事,是好事,他们能开会,证明我们把他们动员起来了。他们开会也是想统一想法,甚至确定了候选的对象。”
我认为场外拉票还是合理的,宗族开会,证明他们很投入。开会不等于他们有意抵触。
选举中有一些拉票的不当行为,这也可以理解。一个一万多人口的村,8000多选民,有人拉票,不妨碍整个选举过程。
村民是有觉悟、有智慧、有热情的,是维护法律法规的。
财新记者:你现在既是民选的村委会主任,又是上级任命的党总支书记。你觉得应该怎样开展基层民主自治?
林祖銮:村民代表、选委会和监督委员会选出来之后,主要就是要落实相互制衡机制,让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发挥出来。
相互制衡,就是村民代表应该对村务,尤其是比较重大的事项,如财务、投资、项目、土地进行讨论,由村委会行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要接受监督。村委会在执行过程中以及事后,要定期向村民代表和村民汇报。
我们还考虑用视频等形式向村民汇报情况,让每一件事都有始有终,不把问题堆着,让村民产生疑问。这样就起到互相监督、制衡和促进的作用。
党总支的角色是把握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当然也要直接协助村委会的具体工作。村委会发挥自己的作用,党总支给予政策上的扶持,这样就能让村民自治落到实处。党总支有事会和村委会商议,不会指手画脚。
要落实好机制,首先是要透明。没有透明,谈不上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
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以透明为前提,就是让村民知道、让村民代表知道、让各个职能机构知道。只有事先知道,才能衡量是否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才有机会提出建议和见解。因此透明是最关键的。
我现在是村委会主任和党总支书记两个职位一起挑,工作压力很大。但从乌坎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两个职务都兼,有利于乌坎平稳推行各项工作。群众信任我,对我寄予厚望,我会按村民的意愿、利益去做。
首先,做每一件事,我都要先征求村民代表意见,这样可以避免身兼两职的弊病。兼两职最怕的是“一言堂”、武断。但是如果坚持先与村民代表沟通,征求意见,再回到党总支和村委会讨论决定,就可以避免“一言堂”弊病。
再就是,对于人员安排和具体利益的事情,我自己绝不介入。都要通过党总支和村委会做出安排和决定。
财新记者:乌坎内部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主张,你要如何协调?
林祖銮:对于如何协调、处理和解决目前乌坎内部不同的声音,我一向主张接纳不合流——接纳就是接受不同意见,不合流就是坚持依法依规。
乌坎个别群众的说法和行为,不代表村民的主流思想。但有各种说法和意见才是民主。不同的声音对我们无害,相反有用。因为这些是镜子,可以鞭策我们。
比如昨天(3月6日)下午开会时,有人贴了一张告示,向我讨40万元钱和宅基地,说这是我承诺给他们的。当然没这么回事。其实只是有村民代表曾经向村民解释过说有多少地,如果分能分多少。但不能说是我承诺要分地。
不过群众贴告示的行为并不犯法,我们要把群众的忧虑和责怪看成是对自己的要求。
财新记者:土地问题是乌坎事件的根源,目前,这个问题的解决进展如何?是否有方案?
林祖銮:土地问题要解决是有阻力的。从工作组到市到镇都有阻力,但是只要村民团结、依法依规就会有办法。我们有足够证据认定这些土地应该属于乌坎村民。
我已经以个人名义向工作组提出对土地处理的看法。我提出,工作组将乌坎土地面积初步认定为9000多亩,与实际面积约25000亩相差甚远。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乌坎村周边各村的土地资料,查清土地“四至”边界。
解决土地问题,只用协商、谈判和打官司的方式无实质意义。乌坎的土地问题是存在官商勾结,拉起总体规划、经济开发的大旗来强征土地,以土地来做银行抵押贷款,使乌坎村民的利益、国家纳税人利益一再受损,却肥了自己。利益主体与违法主体混淆,这就很复杂。乌坎村民的权益受侵害,诉求于政府,如果只用中介解决,而不用政府裁判解决是不公平的。村民强烈要求查清侵害我村合法土地权益的事实,查出相关责任人。
认识问题要有一个过程,解决问题也是。所以不能够着急。
财新记者:如果土地最后能够交回给乌坎村,你和村委会如何避免以前的不公平再度发生?
林祖銮:首先是确保不买断,以土地养活村民。分配土地要慎重。需要宅基地的村民要分地,但要防止比较穷的人家分到地就卖。如果建房钱不够,村委会可以提供相应的资助,但不能相互转让土地。
分配宅基地的好处是可以相对集中,有利于整个村的建设。每人分40平方米宅基地,如一家三口可以分到120平方米,按我们这里一户宅基地为142平方米标准,缺22平方米的村民家庭可以购买。如一家四口可以分到160平方米,那么多出来的18平方米可以出让。
原则上村民不可以买卖宅基地。对于分到宅基地的村民,原有的旧房子要回收。避免浪费也有利于整个村的规划。
宅基地分配之后,剩下的土地可以租借给愿意来办企业的。村民从中获得分红,也解决劳动力输出的问题。对于是否租让土地,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这样才能确保公平公正。
财新记者:基层民主和农村土地问题,都是很复杂的事情,你参与到其中的动力是什么?
林祖銮:从参与到现在,我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年纪大了,家庭生活也较宽裕,不该找烦恼给自己。但是一个人自己生活好,不是全部的意义,要大家生活好才有意思。既然他们信任我,我就下决心出来参与,让乌坎平稳下来,机制落实,发展起步,我再考虑隐退的事。
其实在最初,我参与不是完全自觉的。当时,去年9月22日,警民发生摩擦,有电话打进来说有群众受伤,我才说一定要安置、治疗受伤村民。我打电话到医院,让受伤村民到医院治疗。这样我迈出了第一脚。
到9月23日,冲突激烈,场面失去了控制。同乡会的人回来看到这种情况,跑到我家,要我出来维持场面和稳定群众。于是我又迈出了第二脚。从不自觉到自觉投入仅是一两天的时间,来不及细想。
财新记者:乌坎事件的最终解决,与省委工作组到来有很大关系。当时是怎么沟通的?
林祖銮:2011年12月19日,有联系人来说,当天晚上省工作组有专人来沟通。
19日晚没有谈。通知第二天上午9点开会。当天晚上,我通过多方面判断,省工作组来的人较多、职位较高,应该像是要解决问题的。我当天晚上就决定把路障拆除,并交代村民做好撤标语的准备。当时好多群众不愿意,有担心。
20日上午9点,我在市政府信访室和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会谈。当时在场的还有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朱明国的秘书,和我们村的联系人张水金。
会上我提出了三个建议:
一是要求放出被带走的三位村民,交还薛锦波的尸体,入土为安。但对于他的死因和善后工作,在时间上留了余地,承诺可以在适当时间解决。
第二点,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恢复警民摩擦后产生的临时代表的合法性。那时上面把临时代表定为违法的。
我说,当时临时代表产生是经汕尾市政府和东海镇政府同意的,并且派了联络员和研究员来指定选举办法。整个选举的方式、方法都是和他们交流商定的。各姓氏按大小推选1到5名代表,共117名,再推选出13位村民代表。整个推选过程也是合法的。既然政府同意安排,代表们配合了几个月的工作,发了两个月的生活补贴,怎么说违法就违法?
我说,既然村民临时代表违法,那我也是违法的,你们找违法分子谈话也是错的。你们要和村民谈,就得首先和村民把情感拉近。不把情感拉近,都看成是敌人怎么能解决问题?
第三点,关于土地问题,我说很简单,依法依规来办就好。
我说了后,他们说要讨论一下。然后朱明国表态说支持。这样整个僵局就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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