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越战争中获二等功的复员军人王俊向省信访办反映拆迁办用黑社会手段强拆逼迁。(当事人提供)
郦剑锋:暴力革命何以用在拆迁上
作者﹕郦剑锋
【2011年10月01日讯】鼓吹暴力革命,这是全部共产哲学的一个核心。过去曾把它概括为是最普遍的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苏共、中共以此夺取了政权而上台。
按理,在确立了自身的正统地位后,一般意义上是不会再大张旗鼓地搞革命了,因为革命只是过去战争年代的产物,专为夺取政权之用。和平时期旨在建设,革命的对象已经不复存在,没了对象与对手,你跟谁斗?
中共则不然,革命后依然高举革命旗帜,所以才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那一套东西。但苦于缺乏革命对象,没有敌手,只好另觅,像堂吉诃德大战风车那样,把风车作为与之决斗的目标。中共则是发明了其独特的“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本色,没有敌人也要创造条件找一个出来,这样才有乐趣。
中共好斗,世人皆知。中苏分裂论战时,曾讽刺中共是“好斗的公鸡”,只讲斗争,不讲和平相处。发展到今天,中共则是把斗争矛头对向国内人民,暴力拆迁即是其中之一。
逢拆必用暴力,这几乎成了拆迁的定律,最近十几年发生的大规模群体事件,很多都与征地拆迁有关。广东汕尾、江苏连云港、湖南、辽宁等地恶性强拆事件影响极大,民愤极大。虽然政府一再讨论、修改、制订相关法律文件,但无济于事。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设立了“严禁行政强拆”的执政“高压线”。但据9月25日监察部等四部委联合调查发布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国仍然发生了11起较大规模拆迁伤亡案件,法律成为废纸。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拆迁办在未申请法院裁定的情况下,居然组织80多城市综合执法人员和20多名民警,对一家足道馆进行强拆,致使2人受伤;吉林长春朝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竟然未与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更离奇在于,一名48岁女性居民没来得及撤出竟被活埋死亡!
如此拆迁已经不能称其为拆迁了,完完全全就是草菅人命、残害生命一样。事情发生半年多,处理结果只责令吉林省政府向国务院作检查,长春市市长公开道歉,没有一名政府负责任的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知“新中国”这样做如何取信于民?
当然,对信奉“不破不立”的中共而言,强拆也好,暴力死伤也罢,它是不会在意的,因为这不过是恢复老本行,重操旧业:工具由枪炮换成锤子、铲车;砸的不是旧世界,而是人民群众的房子和财产;以前为了权,今天为了钱。本质都是一样的,打、砸、抢、杀而已。
(1)现在的拆迁是以全部政权政府的力量来进行的,师出有名。目前是节节胜利,未遭败绩,保持了对拆迁战役的全胜。趋势是孤独求败。被拆迁的百姓只能眼看自家楼房倒塌,虽有一百个不满也只有自焚跳楼的份儿;
(2)打着“和平”的幌子,强拆;
(3)强拆的目的理由是“建设需要”、“为公共利益”、“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不配合的都是“钉子户”;
(4)拆迁原来具有周期性,一般二、三十年一拆(所以中国建筑物的寿命据统计皆为25~30年左右),现在看来只要政府需要,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可以拆。就像小孩玩积木一样,拆了建、建了拆,拆迁变成了游戏。
中共很懂得“拆迁经济学”,寸土寸金的“小九九”盘算得十二分娴熟。政府统领开发商与人民博弈,一个有权,一个有钱,唯百姓两手空空,只有被拆的命运。现在地产业一枝独秀,政府去年光卖地就获利近2.7万亿(俗称土地财政),恨不得将全国都铺满沙子水泥。房地产的暴涨、暴利,谁说不是“暴”力拆迁的结果呢?
把暴力革命用于拆迁,对人民实行另一种形式的“专政”,这才是中共的独家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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